◎前言
這觀念對我所學的音樂藝術、公共政策、文化政策等都有絕對的相關,希望能把這個概念從培養人才開始,在大學來推展,所以一有機會,我都會推動這個觀念。
台灣發展文創產業是有前景的。1996年時美國將創意產業的產值另外計入在貿易的統計項目,在1996年統計1995年的出口產值的時候,他們發現一個奇特的現象,美國的對外貿易統計局,對創意產業也是很瞭解,但發現1995年全美國的對外貿易總額裡面,創意產業的總價值竟然超越武器的出口產值,對美國的統計局來講簡直是天方夜譚,因為這時在是很難想像的事情;但現在回頭再來看的時候其實是非常自然的,光一個好萊屋電影跟與熱門音樂就可以打遍天下無敵手,光這兩項就不知道賺了多少錢了。
◎關於文化創意產業
文化創意產業為何加了文化?這是台灣特有的特點。創意產業有一個核心的產業,他的核心產業,就是:「影視、數位內容、精緻藝術」。其中有三個重要的概念:「創造利潤、創造就業、及創造出口」,華人比較喜歡看得到的東西,但創意比較抽象,不容易看到,所以把工業設計作為主軸。這是很悲劇的想法。而真正的創意產業的定義是什麼?要有以下定義:「在一個既定的平台上面,內容隨時可以改變。」
中國大陸,有一大部分跟台灣很像,走工業設計的方向,世界市場都中在大陸,中國大陸的精緻藝術,如畫,是精緻藝術,有它的市場,在主流也佔了相當地位,表演市場也不錯,慢慢在成長,義大世界九月十月開幕時候,約了北京演藝公司的表演,來表演四個月,類似太陽馬戲團,也就是把雜技混合成美感,太陽馬戲團之所以成功,是把傳統的馬戲產業加上美感,包裝成藝術產業,也就是創意產業。
◎文創產業的瓶頸
國內發展文創產業的瓶頸,第一個就是:「對於文化產業跟文創產業的定義不清」,所謂的社區產業,是指能讓社區創造產值,而永續經營。而社區產業是文化產業的旁支,如宜蘭的五結村的彩色木屐,是標準的社區產業,他們做了一些社區活動,如稻米節吸引觀光客,但這非創意產業,而是一個社區產業,因為它是目的性消費,在這個地區做一個節慶活動創造產值。所以我們把文化產業跟社區產業加在一起的,但這是錯誤的。
文化產業必須是保持文化的特徵,跟產值發生干戈時,文化產業是要放棄產值、堅持文化特徵。因為它對於保護文化特徵有所貢獻,所以文化產業是可以獲得國家公共稅款的補助,但是創意產業在文化特徵跟產值發生干戈的時候,它會站在創造高產值這邊,也因為這樣,不能受公共稅款的補助,它只能接受當成企業的輔導。
創意產業,要將文化的東西變成動畫,又希望拓大市場出口,而非只有賣台灣本島,在這種前提下,一個是堅守文化特產,一個是做部分的變化,變化以後能看懂這個語言的人會變多,所以他的消費量可能會比較大,這個就是創意產業跟文化產業的不一樣。
台灣的流行音樂歌曲,華語的流行音樂歌曲,以前90%都在台灣,現在已經不到40%,其中有另外40%在中國大陸,另外20%在新加坡,
再來,地方政府推動文化創意產業的關鍵,創意產業的推動委員會是在文建會,指導委員會是在中央,地方政府則是沒有單位,這是很奇怪的,中央直接補助到社團、執行單位,故地方政府就跳過去,困境就是當地方政府沒有經費的執行權,核心產業中有一個是精緻藝術,包含兩大類,一個是書法繪畫雕刻,另一個就是表演藝術,包括音樂舞蹈戲劇等等之類的,但台灣表演市場沒有市場故空洞化、變成殖民地,請外國的表演團體來;所以以核心產業而言,網路遊戲台灣佔一席地位、影視也慢慢起來,但精緻藝術就還早。
另外就是文創財務融通的障礙,因為我們要融通的時候,大部分都是希望能看到一個可行的東西,信用貸款是最抽象的東西,做一個智慧財產權的東西,它的評估是非常困難的,鑑價需要非常專業的眼光跟價格的認知,專業要看它是真還是假,什麼程度能給多少錢,這是很難的。
◎義大文化創意公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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