▲演講者中華職業棒球大聯盟 趙守博會長
七月份演講餐會
--『外勞問題面面觀』
--『外勞問題面面觀』
- 95年7月19日,很榮幸邀請中華職業棒球大聯盟會長、前台灣省政府主席 趙守博博士蒞會演講,題目為『外勞問題面面觀』。
- 高雄捷運泰勞「抗暴」事件,連帶引發一連串有關「外勞仲介黑幕」、「外勞人權」及「外勞對本勞就業的影響」等問題。由於我國經濟長期快速發展,就業市場自民國七十年代後期起,即出現基層勞力短缺現象,在缺工壓力下,工資大幅上揚,加以當時政府正積極推動六年國建,需要大量的營造工人,遂於民國78年正式引進外籍勞工,並於81年通過實施就業服務法,進一步將外勞的引進與管理法制化。自此在台外勞人數節節上升,目前雖較顛峰時小幅下降,亦超過31萬人。
- 引進外勞雖是解決勞工短缺最簡單的方法,然其對產業升級、國人就業權益、以及社會治安,可能產生的負面衝擊,一直為國人所擔心,因此政府在開放引進外勞時,便將外勞定位為「短期補充性勞動力」,同時設計出一套管制機制,包括總額控管、「限業限量」方式引進、訂定外勞在台工作期限、收取就業安定費、並要求雇主在僱用外勞之前必須以合理待遇進行國內招募等。
- 台灣引進外勞十多年,人力仲介公司居間盤剝時有耳聞,為此勞委會便推動「直接聘僱」和「非營利機構或組織」的方式引進外勞。所謂「直接聘僱」,根據主管機關的規劃,是當雇主需要引進外勞時,將招募需求向在台的外國機構提出,再由在台的外國機構轉交其本國的政府部門或仲介公司辦理。如此國內仲介公司的角色及功能就可以被排除在外,似乎可以達到減少仲介費用之目的。
- 但在現行的環境下,與外勞招募及引進有關的利害關係人大體上包括國外仲介公司、國內仲介公司、外勞本身、雇主、國內政府與國外政府,而每一方的關係人都有其利益及需求考量。除了國內的政府外,似乎每一方的關係人都與仲介費的收取產生利害。為保障所得收入,國外政府與國外仲介公司不會放棄仲介費的收取,也不會開放仲介市場,讓其他人有染指機會。國內仲介公司認為協助辦理外勞引進、入境、返國、展延等服務,理所當然要收取費用,不管這些費用是什麼名目(仲介費、服務費、訓練費、規費)或要由誰負擔。而雇主則會考慮到我已經繳就業安定費和付出薪資成本,也不願意負擔額外的費用支出。最後,只好由最無議價能力的外勞來負擔,這正是泰勞抗爭事件的起因。現行法規要求雇主至少要付給外勞15,840元的「基本工資」,與泰、印、越等地相較,在台工作一個月等同當地一年的收入,亦高於港、星的7,000元月薪,是以東南亞勞工爭相來台工作,遂讓「有力人士」得以伸出黑手從中牟取暴利。
- 正因主管部門既管制數量又管制價格,有能力取得「外勞配額」者即可獲利,單估算人力仲介業合法收取之服務費用,每月金額就有五億新台幣來看,外籍勞工引進而衍生的利益確實不容輕忽。所以有經濟學家倡議「競標機制」,亦即依主管規劃的理想引進數量,由所有合法且對待外勞無不良紀錄、能讓外勞安心工作之雇主,競標僱用名額,所獲收益全數用於促進國民就業與改善投資環境。此舉雖未能消除外勞在台工資遠高於其本國,而成為特權競逐的原罪,但與廢除基本工資相較,可行性仍是較高。
- 此外,由於外勞控管機制並未發揮應有功能,1990年代末期即發生國內失業率與外勞引進人數同時上升的現象,其後只要失業率攀升,就有何不將外勞請回去,以增加國人工作之議。研究指出,在亞洲金融風暴時,泰國與南韓政府,故意把大批外勞遣送回國,為本勞創造就業機會,但是二國的本勞寧願失業,也不願從事外勞的工作,兩國政府被迫再次引進被遣送回國的外勞,以解決勞動力短缺的問題。今天產業界若非有這三十萬吃苦耐勞的外籍伙伴,許多生產機具都要閒置,甚至一些重要的生產環節,由於台籍勞工無人問津,而使整個工廠乃至一個產業的整體供應練無法運轉,迫使產業外移,遠超過三十萬個工作機會恐因此喪失。
- 為免外勞與本勞搶飯碗,政府除設定外勞在台工作期限外,尚要求其在台期間「不得隨意轉換雇主」。使得外勞為了確保在台工作,而必須接受雇主的不當要求。其中產業外勞由於所屬行業適用「勞動基準法」,其權益尚有基本保障。但家庭幫傭與監護工則因工作地點在雇主家中,部分外勞受到食宿差、工時過長,甚或沒有加班費等不合理待遇時,卻申訴無門。
- 歐盟係以推動移工參政權來維護外勞人權,外勞若能取得地方政府的參政權,意見領袖為贏取選票或建立形象,將主動改善勞動環境。然而現今的社會,推動移工參政權有其困難存在,但可先由開放外勞自由轉換雇主著手,以抵抗不平等勞動場域之剝削。其次是修訂工會法,讓外勞得以加入工會,行使團結權以爭取其應有的基本保障。高雄捷運泰勞抗爭事件,事件發生以來焦點轉變成政爭與黑金,誰在其中剝削與得利,固然該揪出來。但是,整體的外勞政策也到了該重新檢討的時候,這才是透過此事應學到的教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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